學習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
時間:2020-07-27 12:52 點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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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7月3日上午公司組織員工認真學習了《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》。
《規則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會精神,著眼堅持和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,貫徹黨的群眾路線,拓寬黨內監督、群眾監督渠道,保障檢舉控告人監督權利,維護黨員、干部合法權益,規范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的接收、受理、辦理、處置程序,促進監督執紀執法權正確行使,對于增強監督的嚴肅性、協同性、有效性,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具有重要意義。
《規則》規定,任何組織和個人對黨組織、黨員違反政治紀律、組織紀律、廉潔紀律、群眾紀律、工作紀律、生活紀律等黨的紀律行為;監察對象不依法履職,違反秉公用權、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規定,涉嫌貪污賄賂、濫用職權、玩忽職守、權力尋租、利益輸送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、職務犯罪行為;其他依照規定應當由紀檢監察機關處理的違紀違法行為,都有權向紀檢監察機關提出檢舉控告。對于“已經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訴訟、仲裁、行政裁決、行政復議等途徑解決的;依照有關規定,屬于其他機關或者單位職責范圍的;僅列舉出違紀或者職務違法、職務犯罪行為名稱但無實質內容的”檢舉控告,紀檢監察機關不予受理。